环境工程监理

环境监理基本概念

发布时间:2014-12-19    作者:超级管理员    点击:8591

一、环境监理理念

1、环境监理定义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是指环境监理单位受法人(业主)委托,遵照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根据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设计文件、施工承包合同中关于环境保护的条款和与法人签订的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合同,按照 “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实施和施工过程中影响环境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行为,目的是保证工程施工阶段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和“三同时”制度得到落实。

2、环境监理性质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一样,同为目前我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模式中的内容,并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重要组成,是项目环境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

3、环境监理职责与权利

⑴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环境保护法规;

⑵受项目法人委托,监督、检查工程及影响区域的环境保护工作;定期向项目法人报告环境监理的工作情况;

⑶填写监理巡视记录,记录巡视情况、存在的环境问题和解决情况,必要时要以问题通知单的形式将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书面通知承包商,要求限期处理。对超出合同的重大问题及时报项目法人决定;

⑷审查承包商提出的各类环境报告。

4、环境监理与参建各方的工作关系

⑴与业主的关系(合同关系);

⑵与承包方的关系(监理与被监理关系);

⑶与工程监理的关系(协作关系);

⑷环境监理与环境监测的关系;

环境监测是确定环境质量状况最重要的手段,其监测结果是环境监理单位开展环境监理工作重要依据之一。

⑸环境监理与环境管理机构的关系。

各级环保、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环境监理的组织管理。

5、环境监理的依据

⑴开展环境监理的法律文件;

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可研报告、环评评估及批复;

⑶适用的环保法规和标准;

⑷环境监理技术合同。

6、环境监理的任务和内容

环境监理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中是否全面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的要求;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的要求;建设项目施工期间污染防治措生态建设与保护措施的实施与进度;施工期间的环境质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环境保护投资是否落实到位。

二、如何开展环境监理

1、环境监理程序

⑴签订环境监理合同;

⑵组建环境监理机构;

⑶ 现场考察;

⑷编制环境监理规划;

⑸编制各专业的环境监理实施细则;

⑹现场环境监理;

⑺编写环境监理总结报告。

2、环境监理工作方式

⑴环境监理采用文件核对与现场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同时辅以工程监理的现场监督。环境监理人员可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环境监理计划,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进行监测,监测结果作为环境监理依据;

⑵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进度、施工特点,要定期与施工方和甲方协商沟通,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⑶定期召开项目协调会,要求各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按照要求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

⑷现场监理人员要按时参加各种施工例会、进度会和工程有关的相关会议。

3、开展环境监理重要环节

⑴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理念的宣传;

⑵对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检查了环保机构的设立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各项环保制度的制订、落实。检查了施工现场主要环境问题的控制情况(施工噪声、扬尘、渣土的清运、化学品规范管理、文明施工及应急措施落实等);

⑶沿线各政府部门进行联系、沟通,交流环保信息,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加强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⑷进行全过程监控,包括准备阶段(初步设计、施工组织方案、专项施工方案)、施工阶段(材料进场检验、施工过程中的环境问题)、交工验收阶段(验收监测、资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