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芜湖市环保联合会第一届第6次主席 办公(扩大)会议的通知
公益维权
中华环保联合会与昆山市检察院合作提起的第一个民事公益诉讼案公开判决
发布时间:2016-01-18 作者:超级管理员 点击:207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苏州市中级法院最终全部采纳原告诉求,判决被告张建春向昆山市环境保护公益金专用专户支付场地修复费用、场地调查费、律师费用,合计人民币156291.1元。
来源:未知 中华环保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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